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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土地5法過關 農民憂為財團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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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江禹嬋台北報導)臺灣的立法院13日晚間三讀通過行政院版本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其中的地政三法規定未來房地產將以實價登錄,但並非實價課稅;至於實價課稅將待相關稅法配套修法完成後採行。14日台灣農村陣線譴責行政院的土徵版本,根本無法解決浮濫圈地,雖然打著土地正義的旗幟,更像是為特定農業區的開發大開後門。

土地五法包括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住宅法,前三法稱地政三法。依修正條文,買賣土地民眾,受託買賣房地產的地政士、買賣租賃房地產的仲介業等,須於過戶或成交後卅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包括實際交易價格在內的案件資訊。地政士、仲介業者若被查到登錄不實價格,處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土徵條例通過 臺農民:為財團開後門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未來特定農業區土地一旦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就可以徵收,而徵收價格依照市價補償,但市價卻由縣市主管機關的地價評議委員會決定。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14日指出,許多的土地徵收,都不是為了重大建設或民生事業,都是為了要炒地皮,政府與圈地財團、資本家走在一起,罔顧民眾權益。

農村陣線強調,政院版的土徵條例,讓特定農業區依然可以因「行政院重大建設」為理由而開發,甚至連行政院刻意導向的市價徵收都直接跳票,不願納入不動產估價師的專業、客觀評估。

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指出,總統馬英九宣稱的「市價徵收」條例,更與修正案施行日期脫勾,得待行政院另行公告,違反立法慣例,他說:「土徵修法完全是一場醜惡的騙局」。

臺農委會:農地徵收採高強度保護

農委會表示,土徵條例增列第3條之1,強調除非基於國防、重大交通建設、水利建設等符合公益性質,否則都不能納入土地徵收的勘選用地。農地徵收,會堅持採高強度保護,以合理性、必要性以及不可替代性進行評估審查,除非是公益性質,否則不會徵收。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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