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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土地5法过关 农民忧为财团开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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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江禹婵台北报导)台湾的立法院13日晚间三读通过行政院版本的“土地征收条例修正案,其中的地政三法规定未来房地产将以实价登录,但并非实价课税;至于实价课税将待相关税法配套修法完成后采行。14日台湾农村阵线谴责行政院的土征版本,根本无法解决浮滥圈地,虽然打着土地正义的旗帜,更像是为特定农业区的开发大开后门。

土地五法包括包括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土地征收条例、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法及住宅法,前三法称地政三法。依修正条文,买卖土地民众,受托买卖房地产的地政士、买卖租赁房地产的中介业等,须于过户或成交后卅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包括实际交易价格在内的案件资讯。地政士、中介业者若被查到登录不实价格,处新台币三至十五万元罚锾。

土征条例通过 台农民:为财团开后门

土地征收条例修正,未来特定农业区土地一旦行政院核定为重大建设,就可以征收,而征收价格依照市价补偿,但市价却由县市主管机关的地价评议委员会决定。台湾农村阵线发言人蔡培慧14日指出,许多的土地征收,都不是为了重大建设或民生事业,都是为了要炒地皮,政府与圈地财团、资本家走在一起,罔顾民众权益。

农村阵线强调,政院版的土征条例,让特定农业区依然可以因“行政院重大建设”为理由而开发,甚至连行政院刻意导向的市价征收都直接跳票,不愿纳入不动产估价师的专业、客观评估。

台北大学副教授廖本全指出,总统马英九宣称的“市价征收”条例,更与修正案施行日期脱勾,得待行政院另行公告,违反立法惯例,他说:“土征修法完全是一场丑恶的骗局”。

台农委会:农地征收采高强度保护

农委会表示,土征条例增列第3条之1,强调除非基于国防、重大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符合公益性质,否则都不能纳入土地征收的勘选用地。农地征收,会坚持采高强度保护,以合理性、必要性以及不可替代性进行评估审查,除非是公益性质,否则不会征收。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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