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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空檔性侵 男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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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麥育瑋新北市8日電)新北市1名羅姓男子涉嫌利用交通事故求助空檔,性侵車上酒醉女子,救援者抵達時,發現女子衣衫不整仰躺。板橋地檢署偵辦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對羅男求處有期徒刑3年8月。

根據檢方起訴書,自稱精算師的59歲羅男去年初因買賣房子結識受害人的女性房仲友人,並於去年6月間約友人與被害女子到位於新北市三峽區山上的自宅唱歌、飲酒。期間受害女子不勝酒力昏睡,羅男允諾開車送2人下山。

車行至三峽區偏僻處時,車輪卡在路邊山溝內,羅男便與友人步行下山求救。據了解,當時天色昏暗,友人急著找人救援,沒有注意到在後面的羅男已經沒有跟上。

起訴書指出,等到女子帶著2名男子回來幫忙時,看到女子意識不清仰躺,位置已由後座移至副駕駛座,且衣衫不整、上衣褪去一半,左邊肩帶掉落,皮帶也掉落車外地上,也注意到當時羅男神情相當緊張。

根據起訴書,女子友人證稱,在被害人酒醉昏迷後,就有看到羅男趁機撫摸受害人胸部。

受害女子醒來後,發現自己身處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並且胸部、嘴巴均疼痛,後腦勺腫起,雙手臂也有瘀青的情況。

羅男到案後,只承認在自宅唱歌飲酒時,與女子有發生肢體接觸,矢口否認性侵。然而在檢方出示女子下體的DNA檢驗結果之後,才改口2人有相互親吻對方下體的行為,辯稱是兩情相悅,並且是為了顧及受害女子心情才未供出全情。

板檢偵辦後,不採信羅男說法,認為羅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乘機性侵女子,且犯後藉詞狡辯,毫無悔意,對羅男求處有期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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