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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特惠不實 消費者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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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6 日電)新北市消保官今天表示,母親節檔期的許多促銷方案,實際上卻廣告不實,飯店促銷房價反而更貴,贈送的手機須加購門號,特價商品缺貨;市府籲請消費者謹慎,也要求業者改善。

「結束營業,跳樓大拍賣。」市府消保官李大鵬今天表示,許多業者打出不實廣告吸引消費者,卻每天都在跳樓,每天都開店,永遠無法結束營業。企業賣弄文字的廣告促銷手法,在年節熱賣期間更猖獗。

新北市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表示,母親節檔期,賣場以誇大文字搞噱頭,或玩文字遊戲,誤導消費者以為有降價優惠,這種不實廣告,讓消費者不但沒有享受到優惠,還當冤大頭。

李大鵬說,依民眾檢舉調查,新北市某連鎖飯店,經常不以公告牌價計費,每天都有特惠專案,常態性推出各種名目計費,母親節促銷「優惠專案」,消保官實際比價後,赫然發現,同一房型,母親節推出的優惠專案,卻比其他時間的房價還貴。

這樣的類型層出不窮,想要買禮物送媽媽的消費者也要注意了,消保官周繼雄表示,他最近調查新北市5家量販店業者,發現其中一家標示特價的化妝品,展示櫃空空的缺貨。還有的母親節「優惠商品」,實際上與平常價價格一樣,根本沒優惠。

另有量販店則是現場沒有展示促銷的母親節蛋糕,有商品沒有標示優惠價與原價的差別;還有情形是特價商品區,將原價錯標為優惠價。

楊舜惠表示,沒有標示限量的商品,消費者依照消保法仍可要求購買缺貨商品,改天取貨。

李大鵬還出示報紙廣告表示,電信業者以大字的廣告詞「手機買一送一」吸引消費者,實際上,所贈送的第2支手機是必須搭配綁約的門號。甚至,綁約的門號價值,遠超過所贈送的手機價值。

李大鵬說,所贈送的手機,必須為單純的空機,「也不得以小字標示強迫要求綁門號。」他表示,電信業與量販業者必須重視消費者保護與商品標示等規定,否則將依照相關法規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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