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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漁業責任 台漁業署加強太平洋巡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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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霆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今表示,本年將協調海巡署執行3航次中西太平洋巡護任務,執行巡護期間,海巡署執法人員及漁業署1位漁業巡邏員,將隨船共同執行巡護任務。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為因應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的養護管理決議案,目前WCPFC已針對公海作業漁船實施登臨檢查,以查核受檢漁船是否遵守規定。

目前,台灣與紐西蘭、庫克群島、美國、日本、法國及澳洲可於公海相互登檢漁船。另外,自98年4月1日起,WCPFC秘書處可直接收取於公約水域漁船的船位,無法正常回報船位之漁船,最嚴重可能被提報為非法、無報告、不受規範(IUU)名單。

漁業署表示,首發任務已派遣「巡護三號」自5月31日起,展開為期90日的巡護任務。

漁業署說明,過去幾年來,台灣努力推動遠洋鮪漁漁船,裝設船舶監控系統(VMS)、漁獲速報制度、派遣觀察員於作業漁船,以及派遣巡護船至公海執行登臨檢查作業等,顯示我國落實責任制漁業的用心,本年持續規劃至太平洋各重要公海巡護。

漁業署強調,本次巡護任務與海巡署共同執行,並進一步擴張巡護區域,預計可提升台灣的漁業管理強度,並監督業者及漁民確實遵守規定,已確保公海作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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