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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擬罰怠速 特種車輛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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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11日電)環保署主任秘書符樹強今天表示,明年將針對汽機車怠速超過3分鐘開罰,但是新聞轉播車、幼兒車、遊覽車、計程車等特種車輛,都有豁免權,近期將再召開公聽會,廣聽各界意見。

為節能減碳,行政院環保署已草擬「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預計在明年開罰怠速超過3分鐘的汽機車。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上午偕同符樹強、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副處長簡慧貞,共同召開記者會,釐清外界疑慮。

符樹強在記者會中指出,全台機動車輛有2200多萬輛,在怠速情況下會使汙染物不完全燃燒,對環境、人體健康都是一大傷害;環保署站在節能減碳和替車主省錢的立場,參照國外與國內經驗,制定「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草案。

趙麗雲認為,草案中的標準如何訂定應說明清楚,汽機車車主才會沒有疑慮地配合,包括哪些車輛有豁免權、為何訂定怠速超過3分鐘開罰、為何室外氣溫超過攝氏30度時就免罰,環保署都需要說明清楚。

對此符樹強表示,「機動車輛怠速管理辦法」預計明年3月1日實施,距今至少有半年宣導期,草案中標明,當特種車輛作業時、室外氣溫超過30度時,怠速超過3分鐘皆不用受罰。至於所謂特種車輛,包括新聞轉播車、幼兒車、遊覽車、計程車等。

符樹強也說,若非自願停車或塞車並不算怠速狀況,因此不會受罰;目前罰緩分別為機車新台幣1500元,自用小客車3000元,採按次連續處罰制,罰金會撥款給環境教育基金作使用,違規車主還可能必須強制參加講習課程。

簡慧貞補充說,會決定30度與3分鐘的標準,都是經過長期統計與民意調查;而環保署未來也會在各縣市,添購一台新台幣30萬元的紅外線測溫儀器,此儀器可錄影、測溫,經錄影超過3分鐘仍怠速,車主就會受罰。

簡慧貞強調,剛開始執行時,難免民眾會有抱怨,但相信時間一久,民眾都會支持這個立意良善,且可保護都會區民眾健康的政策。

趙麗雲表示,國民黨團基本支持這項草案,但絕對不希望過度擾民,期待環保署能夠制定出合理可行、兼顧環保健康且配套完整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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