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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夫刺死前妻 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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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日電)計程車司機陳建財動輒對妻子陳女施暴,雖經法院調解離婚,卻於今年5月持利剪刺死陳女,陳女生前還曾上電視節目泣訴遭遇,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對陳建財求處無期徒刑。

台中地檢署在起訴書中指出,死者陳女因為與陳建財同是計程車司機而結識,於97年5月間結婚,婚後陳建財因賭博及向地下錢莊借錢,積欠債務,都要求陳女代為償還,但陳建財動輒對陳女施暴,陳女因而向法院提起家暴傷害、毀損等告訴,並申請保護令,但最後陳女仍選擇原諒而撤告。

起訴書中表示,被告不知悔悟,反覆對陳女暴力相向,原本答應按月還款新台幣3萬元來清償債務,也不履行,去年9月兩人經法院調解離婚。雖然離婚,兩人因為都是計程車司機,仍不時會經常碰面及聯繫,被告還是不時對陳女騷擾及施暴,尤其當陳女要求返還債務時,即屢遭被告恐嚇及毆打。

起訴書指出,今年5月間,被告以還錢為由誘使陳女前往其租住處,當陳女要求還錢時,被告即持利剪朝陳女的左側脖子刺進,造成陳女大量失血,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不僅不予施救,反而隨即換衣物後離家外出,任由陳女因此失血過多最後死亡。

雖然被告於第2天凌晨透過弟弟居中聯繫,向台中市警察局刑警隊自首投案,並辯稱是因死者一直要債,才失手錯殺陳女,但檢方在起訴書中表示,以扣押物品清單來佐證,被告故意殺害陳女的事實足堪認定,一時失手刺中被害人的辯解,應係事後卸責之詞,無可採信。

全案經檢方偵結後認為,被告長期對陳女施暴,不知悔改且一犯再犯,兇殘冷血、毫無人性的殺人行為,實在令人髮指,雖事後已主動向警察機關自首,實未見被告有何得以獲得宥恕、寬免的理由,因而依刑法殺人罪提起公訴,且從重量處被告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而陳女在遭殺害前1個月,還曾上于美人主持的「非關命運」節目,泣訴自己遭受的遭遇,讓于美人難過落淚,于美人在陳女死後還親自到陳女靈前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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