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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油補貼若降 漁業署擬採所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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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表示,依WTO的規範,已 5度延後的第二階段漁船用柴油補貼預計自103年1月1日調降,但漁業署強調,即便屆時需調動,也會研議改採所得補貼。

農委會主委陳武雄近來走訪漁會,聽聞漁民對漁船用油補貼依規定,將於103年從現行14%降為5%感到憂慮。

漁業署長沙志一指出,關於漁船用油將於103年自現行補貼14%降至5%的訊息,其實是依國際協商所做的規定。

漁業署補充,台灣在民國9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將漁船用柴油補貼分兩階段調整,第一階段自91年9月1日至92年8月31日補貼14%,第二階段自92年9月1日起補貼5%。

漁業署後來因為WTO「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ASCM)的規範尚未達共識,因此將第二階段實施期程5度延後,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補貼5%,其實是現行法規的規範。

沙志一強調,雖然規定是如此,其實只要WTO在102年下半年時未達成共識,仍會持續對漁船用油補貼14%;即便國際間決定103年必須調整為補貼5%,政府也會研議仿照日本目前已變更的新作法,改採所得補貼制。

沙志一說明,國際間對於政府補助漁民的檢討與發展趨勢,已轉向非直接就成本進行補貼,而是希望透過改採所得補貼,並結合漁船是否依國際規範落實做報表等規定發放補貼。

他進一步指出,結合國際規範的所得發放制,一來可維持漁民有穩定收入,二來可透過所得補貼的誘因,讓漁民遵守國際漁業作業規範,進而確保海洋資源永續,效益較大;現行成本直接補貼,則僅有減低成本支出的單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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