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委擬修法 兒童時段禁播垃圾食物廣告

立委王育敏將推動修法 限制垃圾食品在兒少頻道及節目中促銷或插播廣告 並禁止業者以贈品方式行銷垃圾食品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10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孩童長期接觸垃圾食物廣告,容易被刺激消費,導致肥胖問題,對孩子的健康造成影響。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在本會期推動修法,限制垃圾食品在兒少頻道及兒少節目中進行促銷或插播廣告,並禁止業者以送贈品的方式行銷垃圾食品。

根據兒盟聯盟「2012年垃圾食物廣告調查報告」顯示,台灣兒童平均一年收看超過8,325則垃圾食物廣告,這些廣告在假日播得比平日還密集;在孩子收看熱門卡通的過程中,平均每6.6分鐘就出現一次垃圾食物廣告,到了用餐時段,垃圾食物廣告出現的頻率更是其他時段的1.6倍。

兒福聯盟研發處組長邱靖惠表示,孩子們放學後坐在電視機前,含糖飲料一罐接一罐喝,薯條、洋芋片一口接一口吃個不停,難怪台灣小胖子會愈來愈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通傳會在去年通過了兒童權利保護白皮書,可以針對以兒童為主要收視群節目所播送的廣告內容和時間特別規範,法案已送至立法院,正進行協商,未來衛生署在食品衛生管理法如果對於不健康的垃圾食品有訂定相關限制,通傳會就會在相關法規配合處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吳希文回應,未來將在〈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子法中明確定義哪些食品項目須做廣告限制。此外,要是委託刊播的食品業者違反規定不停止刊播,更訂有相關罰則,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且還可按次連續處罰;傳播業者最高可罰60萬。◇

各國打擊兒童肥胖預覽表
國家/地區 實際做法
美國紐約 餐飲業禁售470毫升以上的汽水及含糖飲料
美國舊金山 禁止餐飲業對超出標準值的垃圾食物附贈贈品販賣
丹麥 對含飽和脂肪量高過2.3%的食物徵收「肥胖稅」
法國 對含糖分的碳酸飲料課徵「肥胖稅」
英國 對兒童收看電視黃金時段,禁播垃圾食品廣告
瑞典 兒童節目時段全面禁止播放垃圾食品廣告
資料來源:立委王育敏

(責任編輯:敏清)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