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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聯合稽查桶裝瓦斯 業者批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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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小敏台灣高雄報導)爲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保障公共安全,高雄市政府由經發局會同消防局、消保官等相關單位 4日聯合稽查桶裝瓦斯零售業者,所提供桶裝瓦斯是否足量及超量儲放情形展開稽查,違者依法裁處。

位在自立路的桶裝瓦斯零售業者曾被檢查出灌裝瓦斯重量不足,超過許可誤差值的不良紀錄,稽查人員再度抽檢,發現抽檢6支桶裝瓦斯,仍有1支重量不足,現場並超量儲放約500公斤桶裝瓦斯,已超過所規限的128公斤的安全量,經發局當場開出裁處;業者卻批擾民。

經發局科長陳怡良表示,「液化石油氣經銷業分裝業及零售業供銷管理規則」在6月28日施行,要求業者依桶裝高壓氣體容器標示的灌裝重量確實灌裝,違者依石油管理法處罰新台幣10萬元到50萬元。

而消防法也規定零售業者儲放量限128公斤,否則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裁處2萬到10萬元。

受檢業者亦滿腹牢騷表示,清白做生意沒有不法,如果店裡只儲放6支桶裝,根本無法應付客戶需求,批評稽查人員大陣仗檢查,業者不堪其擾,也不滿頻頻受罰。

另外,標檢局也測試業者的台秤,有些店家放置的台秤有偷斤減兩的情形,標檢局將台秤搬回重新定位。消保官鄭秋洪也表示,把關消費者權益不手軟,呼籲業者務必守法,以免受罰。◇

(責任編輯: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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