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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杯回收獎勵 台1成業者未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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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為響應節能減碳,環保署去年5月正式實施,只要民眾自備環保杯購買飲品就有優惠,不過根據消基會調查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發現,仍有發現有10%的業者沒有清楚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甚至有3家業者共5間門市沒有提供優惠。

消基會表示,依照環保署規定,業者應在門市明顯處標示「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等字樣,但據該會去年11、12月抽查北中南的109家門市,其中有16家未標示,其中紅景天台北南京店、高雄牛乳大王文化店、高雄牛乳大王九如店、黑面蔡台北忠孝店及黑面蔡台北南五店,不但沒有標示公告,也沒有提供任何自備環保杯的優惠。

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指出,調查也發現飲料連鎖加盟店即使有執行折扣及優惠規定,作法卻不統一,優惠方式以採取「現金回饋」最多,佔調查門市七成,其次是「集點優惠」,不過部分門市在集點卡上規定消費者如果持環保杯購買門市的優惠特價或限定商品,就無法享有集點優惠。

環保署廢管處第2科技士王耀晟指出,業者沒貼公告或是沒有優惠,經勸導後仍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6到30萬元,他強調,業者不可以因各項促銷活動而取消提供消費者優惠。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環保飲料杯優惠政策的推出,是為了從源頭處達到垃圾減量的效果,原是一項立意良好的政策,調查發現還有業者未遵守,呼籲環保署積極督導。

被消基會點名未貼公告也沒優惠,紅景天台北南京店王先生表示,一直都貼公告及優惠,可能調查的時候標示風雨吹掉 ;黑面蔡總公司行銷部經理李君華也說,各店面都有標示公告且有優惠,台北南五店已經沒有營業,至於台北忠孝店會進一步釐清;高雄牛乳大王尚未回應。◇

(責任編輯:陳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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