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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轉任法官 台司法院院長籲勿重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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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班第5期今天舉辦開訓典禮。司法院院長賴浩敏表示,律師具主導性,可拒絕不想接的案件,但法官不能,他向在場學員說,若把錢放第一,是「走錯行了」。

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班第5期今天舉辦開訓典禮,司法院院長賴浩敏、秘書長林錦芳、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台灣高等法院行政庭長陳晴教等人出席。

賴浩敏表示,雖然律師與法官都是在法庭上執行法律人的專業工作,但是法袍顏色從白色轉為藍色、角色從辯護人轉為裁判者,心態上應做好準備。

此外,賴浩敏指出,律師轉任法官後不應拖延審判程序,因為當事人受的折磨很難理解,「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他呼籲學員應了解目前社會實況與現象,與時俱進,對人民負責,但並非向民粹低頭。

律師轉任法官職前訓練班第5期有23名學員,實際執行律師業務約11年的顏維助是唯一一名自行申請轉任的律師。他說,當法官是他念法律系以來的夢想,也是家人對他的期待。

學員當中最年長的蔡英雌表示,許多當事人認為法官不懂他們的心情,又她認為二審法官較缺乏熱情,她希望未來轉任法官後,能以執業逾16年的經驗,看到當事人不易被看到的一面,當一名有熱情的法官。

學員當中最年輕的陳佳妤表示,未來轉任法官後,她不會拖延訴訟程序,因為對每名當事人來說,每個案件都是掙扎,她希望可以顧慮到當事人的心情,作出符合經驗法則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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