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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陳訴 新竹縣長捍衛縣民飲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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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彭瑞蘭台灣新竹報導)環保署在今年3月15號已經發文,桃園縣違法核發友達公司排放許可證,依行政程序撤銷許可證展延案,不過,友達改排案還是沒有落實。縣長邱鏡淳和立委徐欣瑩、議員高偉凱、議會機要秘書魏銘德、新埔鎮長賴江海、新埔鎮代等多人,於13日正式向監察委員提出陳訴書,糾正包括經濟部、環保署及桃園縣政府等機關違法失職,請監察委員主持公道。
 
監察委員余騰芳代表監察院,正式受理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及新埔鎮公所、代表會的陳訴書。余騰芳強調,不排除重啟調查霄裡溪汙染案,如公務人員真有違失,情況重大者當然可以彈劾,因此會儘速處理。邱縣長等一行多人稍後也在監察院大門前,高呼「拒喝毒廢水,還我乾淨家園!」口號。

民國7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於鳳山溪和霄裡溪交會處、下游約450公尺溪畔,設置「新埔3號集水井」。桃園縣政府枉視環保署91年環評審查委員會第101次會議「承受水體規劃為飲用水水源時,本計畫之放流口應設置於該飲用水水源之下游」之決議,仍決定將華映及友達公司放流口設置於霄裡溪上游,使工業廢(污)水排入其中,造成新竹縣民飲用工業廢水十餘年。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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