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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NCC駁回旺中案 台立委提修有線廣播電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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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 台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台聯黨立委林世嘉2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旺中併購案,拒絕媒體大怪獸!尤美女並提出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已獲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王育敏、台聯黨立委林世嘉及黃文玲,以及民進黨立委林佳龍及葉宜津連署支持。

尤美女表示,立法院應儘速通過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持有10%以上報紙股份的法人股東或自然人股東,就不能經營有線電視系統;同時,其持有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的股份,也不能超過10%,防止少數個人或財團,不當地掌控跨傳媒主導地位。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應邀出席,她提出五大理由呼籲國會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包括總統府人權報告顯示:財團擴大併購媒體,有嚴重不良後果;跨媒體爭議不斷,NCC三年來未積極立法;系統台不可經營新聞台,以免言論過度集中;巨大之有線系統業者影響力龐大,不應再跨媒體經營其他全國性媒體;各先進國家對於跨媒體集中的規範都非常重視。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表示,政府目前發給業者的頻道執照共2百多張,而有線電視系統台僅能容納1百台,這種情況賦予系統業者市場主導地位,他有讓誰上架、放在哪個頻道位置的權力。她認為,一旦媒體集團擁有多個跨媒體平台,其所製造的新聞在他擁有的媒體上一直播出,嚴重影響閱聽眾的收視權益。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則表示,台灣的有線廣播電視法20年來一直朝著不健康的方向發展,產業垂直水平整合的狀況嚴重,這是由於法律規範密度不足,其中包括執法者NCC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都沒有發揮實際的功能。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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