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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槍擊案 兇嫌一審判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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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前年五都選前之夜,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遭槍擊一案,板橋地方法院11日宣判,涉案槍手「馬面」林正偉依殺人未遂、非法持有槍械兩案合處24年,全案仍可上訴。對於法院的判決,連勝文律師表示遺憾,疑點仍未釐清。兩造都已決定上訴。

板橋地檢署去年1月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求處林正偉死刑,不過到了板院卻出現大逆轉,板院以非法持有槍械,判決7年,和殺人未遂,流彈波及場外無辜人士黃運聖中彈身亡,判決18年,兩案合計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板院的判決讓連勝文委任律師劉宗欣表示,法院並未將槍枝來源、行凶動機、是否有共犯等事實真相交待清楚,外界仍一頭霧水。連連勝文本人在事後也聲明,未釐清關鍵重點,幕後藏鏡人查不出來,一家人的壓力都很大,對於板院的判決,感到非常失望。

「馬面」委任律師則認為判決「太重」,已決定上訴,下週將到看守所與「馬面」討論後續訴訟事宜,他重申,馬面針對的是另一位候選人陳鴻源而不是連勝文,讓證據去呈現事實。

板檢、板院未能點出連家的疑慮,關鍵問題仍令人存疑,法院的判決讓人有「誤殺太牽強」、「有人想盡快結案」等猜疑,且問題也涉及到舉選,藍綠兩黨都各有說法。◇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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