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身心障礙鑑定評估新制 11日上路

人氣: 30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黃宜甄台灣台北綜合報導)全台110萬身心障礙民眾的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將在7月11日上路,新制採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精神分兩階段實施。內政部和衛生署4日共同舉辦記者會,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2012年至2015年先受理新申請、重新鑑定案類,內政部與衛生署將在制度轉型過程通力合作。

李鴻源表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從7月11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先受理新申請案、申請重新鑑定案及原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註記效期者3類申請鑑定及需求評估。對於永久有效身心障礙手冊持有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在2015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0日,分批書面通知辦理新制鑑定及需求評估。

新制申請作業分為「一般流程」和「併同辦理流程」,民眾可在領取申請表及身障鑑定表後,到公告鑑定醫院完成鑑定後,直接將鑑定報告函轉社會局評估需求;也可在領表後到公告「併同辦理」的鑑定醫院,由鑑定團隊和社會局派駐人員同時完成鑑定與需求評估。

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表示,新制上路後,全台有238家鑑定專責醫院,其中90家可進行併同辦理,以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過去身心障礙重新鑑定是由專科醫師判斷,新制上路後,身心障礙證明有效期限最長5年,若障礙類別、等級是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無法減輕或恢復者,可免辦重新鑑定。

根據內政部社會司統計,新制上路後第一階段約影響超過20萬人。李鴻源表示,政府將會在身心障礙手冊到期前60天,通知民眾到戶籍所在地的醫療院所重新評估,評估前,原本享有的身心障礙福利都不受影響。◇

(責任編輯:李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