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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違法廣告祭重罰6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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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房仲業者小心啦,桃園縣環保局將與地政單位聯手,遏止不肖業者張貼小廣告,桃園環保局表示,一旦查獲房仲業者違反規定,將不再只罰款1,200元,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開罰,罰款金額為6到30萬元。

雙面膠黏貼的違規小廣告,即使清潔隊員撕除,黏貼的殘膠仍難以有效清除,造成電線桿上遺留許多泡棉膠殘跡,嚴重影響市容觀瞻和環境清潔(攝影:陳建霖/大紀元)

桃園環保局統計,101年度全縣清除廣告物總計230萬張、其中依電信法停話約8900件,當場抓獲張貼違規廣告行為人850件。違規小廣告,9成以上廣告物上登載電話均為人頭戶申請的號碼;環保單位雖不斷執行停話告發,但業者只要換另一支電話又可繼續攬客,橫行無忌。取締績效難以展現。

多數房仲業者,會雇工偷偷張貼a4大小的小廣告。利用雙面膠黏貼的違規小廣告,即使清潔隊員撕除,黏貼的殘膠仍難以有效清除,造成電線桿上遺留許多泡棉膠殘跡,嚴重影響市容觀瞻和環境清潔。即使環保局推動「檢舉達人」,鼓勵民眾協助蒐證檢舉,但檢舉人跟拍,動輒數十案,環保法令只能一案一罰。

桃園環保局與地政局合作,祭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罰則,若違規廣告物銷售標的經查明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即房仲業)所銷售,卻沒有登載經紀業名稱,即已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將可由地政單位,針對該經紀業處以6至30萬元罰鍰。

環保局打算開放「私設廣告欄」供申請使用,希望透過合法疏導,提供多元化的合法管道供業者付費宣傳,但若業者貪小便宜,執意亂貼廣告污染市容,環保局也會製作廣告,籲請民眾不要與投機違反法令、鑽執法漏洞的業者交易,以免同遭惡意投機行為,造成交易上的損害。(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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