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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醫院再傳恐嚇 邱文達:修法改立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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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日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對執行醫療業務的醫事人員施強暴、脅迫者最重可處5年徒刑。

立委趙天麟2日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審議法案中爆料,上個月27日台南安南醫院也發生病人家屬出言恐嚇事件,台南市議員林炳利還派助理到警察局關說。衛福部長邱文達表示,去(2012)年已強化醫療院所5項防暴措施,嚴正譴責醫院內任何暴力行為,也支持立法院修法,希望將醫院暴力從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

趙天麟指出,台南安南醫院病人家屬出言恐嚇護理師事件,過程中雖沒發生直接暴力,但恐嚇存在,未遂犯若能包括在公訴罪內,醫護人員才能得到比較大的保障。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說,院方認為急診室事件雖沒發生傷害,但不能姑息。次日由急診室主任帶著護士到警察局提告、做筆錄。醫院堅持提告,衛福部也支持。

田秋堇主張,只要在醫療場所做恐嚇、暴力行為,不論是語言或人身攻擊,都要排除告訴乃論。趙天麟則希望,所有在醫療院所發生的暴力、恐嚇行為,都能加重刑期,也就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造成醫療維生器材或其他設施毀損,一併做刑事追訴。未遂犯也要處罰。◇(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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