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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步槍兵專長訓 納榴彈槍火箭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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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9日電)因應募兵制的役男軍事訓練役,軍方設計入伍訓結訓後,專長訓將朝多項專長訓練,以步槍兵為例,要具備榴彈槍、火箭彈等多項武器操作能力。

募兵制啟動,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常備兵役役男,改接受入伍訓練與專長訓練兩階段、各8週的軍事訓練。一般程度役男除暑假以外時間,依徵集梯次排訂進訓流路;大專程度以上役男依個人意願選擇於大一與大二的下學期暑假分別實施入伍訓與專長訓。

軍方規劃役男接受軍事訓練入伍訓後,能成為合格步槍兵;專長訓賦予役男編制職務必須具備專長,目標為達到合格戰鬥兵。

現行義務役入伍5週接受包括一般課程、政治教育、體能戰技、射擊訓練、戰鬥教練、基本教練等總時數224小時課程;軍事訓練第一階段入伍訓相較之下增至320小時,射擊訓練並新增夜間射擊。

軍事訓練第二階段專長訓改採「一專多能」,意指受訓役男不侷限一種專長,若以步槍兵為例,要同時接受T85槍榴彈訓、66火箭彈訓等2至3項專長。

軍方表示,二階段專長訓直接在兵科學校或幹訓班實施。以陸軍為例,依據後備部隊編管賦予的職務專長,區分步兵、砲兵、裝甲兵、化學兵、工兵、通信兵、特戰兵等,重點在於各類型兵器、裝備等初、中級專長組合訓練,結訓前並配合實施戰力鑑測。

另外,役男接受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8年內,依「兩年一訓」政策實施教育召集訓練,包括專長複訓、射擊訓練、戰鬥教練及災害防救等,役男滿36歲當年年底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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