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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身障入職場 中市11家企業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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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灣企業常因考量工作安全,寧願以繳交差額款取代進用身障者。為落實身障者權益保障法第38-1條,採用日本模式,鼓勵事業單位成立「關係企業」進用身障者, 21日共有藍海物業集團等11家機構,與中彰投就服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承諾提供身障者更多元就業機會,也號召其他事業加入。

主辦單位表示,台灣企業常因考量工作安全,而以繳交差額款取代進用身障者,因此,100年身權法特別新增38-1條規定,若關係企業僱用身障者比率達20%以上,則二者可合併計算身障進用人數。
而事業單位若有意成立關係企業,可獲就服及職訓資源,縣市政府也會提供職務再設計等支持方案,經濟部中辦在對關係企業認定上也提供諮詢。

率先響應政策,參與簽署的藍海物業集團等11家企業,橫跨6家服務業及5家製造業,預估成立關係企業可釋放身障者職缺有清潔、會計、品檢、園藝、行政人員、包裝作業員、機台操作工及導覽服務員等各類型工作逾40個就業機會。

煜益鋁業公司董事長楊木祥強調要根留台灣,以重視員工福利,給予有心做的人一個工作機會,他說,公司目前已超額進用身障者,最長者已有10年資歷,看到自己所用身障員工樂在工作,他承諾在今年所投資設立的新公司,持續提供身障者就業機會。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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