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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曝曬紫外線 小心皮膚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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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皮膚癌包括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日光角化症)及黑色素細胞癌,台灣人最常見皮膚癌是基底細胞癌,黑色素細胞癌比較少見,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好發於臉部,黑色素細胞癌則多發生在手指甲與腳底。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理事長楊志勛6日表示,除了黑色素細胞癌,基底細胞癌及鱗狀細胞癌幾乎都是紫外線傷害造成,所以防曬很重要。

楊志勛說,基底細胞癌常見於白種人,膚色深的人種較少,但長期暴露於紫外線,還是會得到。東方人80%長在臉部,看起來像老人斑,邊緣不規則,有時會潰瘍、傷口不會癒合。40%病人會在10年內再長,所以必須長期追蹤。

楊志勛表示,皮膚鏡是一種非侵入性的診斷工具,可觀察病灶的微細結構及組成的顏色,幫助醫師區分良性及惡性皮膚癌,降低病患切片檢查的必要性,節省醫療資源。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副祕書長暨發言人黃毓惠指出,大部分皮膚癌多發生在50歲以上族群。黃毓惠目前看過最年輕29歲男性得黑色素細胞癌,發生部位在腳拇趾,一開始趾甲掉落流血,以為是被門撞傷,拖了半年就醫,經診斷為2~3期黑色素細胞癌,需接受截肢治療。

黃毓惠指出,痣是良性,大到一定程度就會停止,0.4公分以下的痣,觀察即可。但痣若不斷長大超過0.4公分,不規則、突出,加上破皮、流血,傷口不會癒合,可能就是皮膚癌症狀,建議到皮膚科就診治療。鱗狀細胞癌通常是紅色、角化,看起來像溼疹,有時會流血破皮,要特別小心。

大部分皮膚癌不會很快擴散,如基底細胞癌早期局限在皮膚,早期發現可根治。基底細胞癌呈現色素比較像痣、黑斑。基底細胞癌發現多在一期,切除即可,黑色素細胞癌多是惡性,轉移機率頗高。

有個案患基底細胞癌被誤認為是血管瘤,做雷射治療後潰爛,檢查後才發現是癌症。另外,有案例因為點痣後再長,診斷後才確認是皮膚癌,黃毓惠說,打雷射不難,最重要是正確的診斷,臨床上若懷疑是癌症會先做切片檢查

黃毓惠提醒,皮膚癌與紫外線有很大關聯性,曬越多越容易發生,容易曝曬陽光之人,應做好防曬,減少太陽照射次數或縮短時間,就可預防皮膚癌。除了擦防曬保養品,戴帽子或穿長袖衣物都可達到防護效果。

皮膚癌族群大部分與工作有關,工作越容易曝曬太陽及紫外線屬高危險群。台灣日照充足,建築工人、運動員、攤販、卡車及計程車司機或業務員屬高危險群。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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