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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漁船越界猖獗 江宜樺促簽兩岸漁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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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灣台北報導)近來中國大陸漁船在澎湖、金門、馬祖及北方三島等海域,越界捕魚的情況日趨嚴重,行政院長江宜樺2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海巡署「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應處作為」報告後,裁示海巡署持續加強取締作業,並要求相關部會進行兩岸漁業協議評估。

兩岸海域重疊,尤其是金門、馬袓距中國大陸只有數千公尺,縱深不足致大陸漁船越界情事不斷發生,近日百餘艘大陸漁船越界至金門作業,已影響台灣漁民作業權益,江宜樺要求海巡署,加強取締作為,結合陸委會、農委會漁業署及地方政府等各方力量,妥適運用各項處分手段,以為嚇阻。

台灣對越界大陸漁船的罰鍰金額及緝捕船數逐年上升,但相對地,大陸漁民因損失過重,抵抗執法的現象也更加普遍與激烈。江宜樺表示,海巡署及相關單位同仁執法過程中冒著相當大的危險,他也請海巡署同仁要注意執勤安全。

江宜樺說,過去台灣與日本之間簽訂的《台日漁業合作協議》,對台灣在釣魚台及周遭海域的漁權界線劃分與漁民權益保障有很大幫助,希望吸取過去經驗,與對岸盡快達成漁業協議,以穩定海域秩序。

根據海巡署統計,依法執行取締勤務,至103(西元2014)年1至9月計驅離陸船1,183艘次、帶案處分542艘次、裁罰225艘次、罰鍰3,909.5萬元。

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捕魚除危害台灣海域安全外,陸船使用滾輪拖網等作業方式,嚴重破壞海底棲地及海洋資源,海巡署表示,將持續調派艦艇支援。

在海巡署強力取締及嚴格裁罰措施下,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情況雖已改善,但執法取締僅能治標,海巡署表示,為確保漁民權益及維護漁業資源,亟待兩岸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建立海域秩序及漁業資源管理機制,以解決越界捕魚爭議問題。◇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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