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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肚山建築開發 須設滯洪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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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2日電)中市水利局長劉振宇今天表示,大肚山地區小規模純建築開發,只不涉及開挖整地,可免提出水土保持計畫,但須設置滯洪設施。

台中市政府水利局今天召開業務記者會,水利局表示,為從根本改善沙鹿區淹水問題,已啟動大肚山整體治理計畫,並從落實山坡地管理。

劉振宇表示,大肚山地區的小規模純建築開發行為,只不涉及開挖整地,符合「純建築行為」,可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函釋認定免提出水土保持計畫,可說是開發者的一道「方便門」。

水利局指出,對於不涉及開挖整地的「純建築行為」,過去並未要求提出水保計畫,未來將要求設置開發基地喪失保水功能的相對雨水貯集滯洪設施,減少災害的發生。

劉振宇表示,為解決大肚山區排水的南山截水溝整體治理計畫,總經費高達新台幣70億元,中央單位允諾補助45億元,其他由市府自行負擔。

劉振宇指出,為有效改善沙鹿、梧棲、龍井等海線地區易淹水問題,市府與中央單位已共同投入4.3億元經費,辦理大肚山水土保持、台灣大道銜接箱涵、排水路改善、閘門改善及雨水下水道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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