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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家暴法修正初審 目睹兒納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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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目睹家暴的兒童少年「目睹兒」納入保護對象。

反服貿學運進入第16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慶忠排訂今、明由立法院8個常設委員會聯席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反服貿學運領袖林飛凡等號召群眾上午包圍立法院,抗議國民黨強渡關山。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照常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家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呂學樟、王育敏、吳宜臻、尤美女等人出席。

王育敏及吳宜臻等人提案指出,鑒於家庭暴力不僅直接造成受暴者傷害,身心發展還未成熟的兒童少年若目睹家暴,可能會造成身心傷害及負面影響,因此增訂將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成員間實施家暴行為的「目睹兒」納入保護。

司委會決議通過草案,將目睹兒納入保護。至於「目睹兒」聲請保護令、心理輔導等相關配套措施,則決議保留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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