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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化妝品 台近4成標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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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母親節前夕,台北市抽驗6大購物網站化粧品30件,砷、鉛、汞、鎘、甲醛及塑化劑都符合規定,其中11件(約占36%)產品標示違規;另外,奇摩超級商城及森森購物網共有3件化妝品未依規定申請廣告核准。衛生局已要求標示不實產品下架回收、改正。

6大購物網站包括7net雲端超商、奇摩購物中心、Pchome線上購物、momo購物、東森購物及森森購物,抽驗口紅、眼影、腮紅、精華液、化妝水等成分內容、外包裝標示、網站廣告。

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11件化粧品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有虛偽誇大之嫌,3件未依規定申請廣告核准,1件廣告有不適當宣稱,來源廠商屬台北市,由衛生局進行後續處理,若屬外縣市,將移請轄管之縣市衛生局辦理。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表示,化妝品成分不一樣,第一時間很難判別廣告是不是違規,必須從產品內容成分認定。如防曬、美白效果,要有一定的防曬、美白藥品成分,才可以做這種宣稱。但化妝品廣告不得使用殺菌、鎮定、消炎、消除贅肉等字眼。

「錢付出去之前,看清楚再買,不然要退找不到賣家也麻煩。」邱秀儀提醒,消費者應到來源清楚的地方購買,注意所有外包裝是否有完整標示、是否逾期,廠商是否找得到地址。消保官則建議,網購有7天鑑賞期,買了外包裝標示不清,就直接退貨。◇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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