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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蔣日記訴訟案將開庭 國史館盼日記早回台

保存在美國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的珍貴史料──「兩蔣日記」,包括蔣中正日記共55冊。(中央社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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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0日訊】為確認兩蔣日記所有權與管理權,中華民國國史館2015年10月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對蔣家後人蔣友梅等提起訴訟案,11月10日將在北院第一次開言詞辯論庭。國史館長吳密察11月10日表示,多數蔣家後人已將對兩蔣(前總統蔣中正與蔣經國日記)日記權利捐給政府,為讓日記早日回台,呼籲尚在猶豫的蔣家後人將對日記權利捐給政府。

據中央社報導,國史館表示,兩蔣日記原由蔣孝勇妻子蔣方智怡保管。2005年,蔣方智怡將日記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吳密察指出,這起訴訟案源自2014年國史館在美國被列被告;未來待台灣法院確定判決後,美國法院再根據台灣判決結果續行訴訟。他說,這個訴訟案是舊政府延續下來,國史館對兩蔣日記基本態度沒變,雖然換黨執政,仍接續訴訟。

兩蔣日記訴訟案將開庭 國史館盼其早日回台
中華民國國史館長吳密察(圖)11月10日表示,多數蔣家後人已將對兩蔣(前總統蔣中正與蔣經國日記)日記權利捐給政府,為讓日記早日回台,呼籲尚在猶豫的蔣家後人將對日記權利捐給政府。(中央社)

吳密察表示,不論各方對兩蔣功過評價如何,兩蔣日記是重要歷史文件,全民文化資產,應早日回台灣,而非流落美國,「否則情理法都講不通」。他說,如果能順利從美國取回日記,國史館一定依法妥善保存,並盡速整理,完整公開在國民面前。

他表示,蔣家後人即使彼此間對日記繼承權主張不同,但一致同意「日記具備高度的歷史價值,不應該陷入私利的紛擾中」。目前除蔣孝嚴、蔣友梅(蔣孝文女兒)、丘如雪(蔣緯國妻子)之外,多數蔣家後人已將對日記的權利捐贈給政府。他說,除2013年捐贈的蔣孝武家族(蔡惠媚、蔣友松、蔣友蘭)、蔣孝勇家族(蔣方智怡、蔣友柏、蔣友常、蔣友青),蔣孝章今年10月也與國史館簽定捐贈合約。

吳密察呼籲尚未將權利移轉給政府的蔣家後人,期待能實現兩蔣希望公開日記、對歷史交代遺願,從繼承權紛爭中跳脫,不論主張權利比例如何,都將日記所有權利捐贈給政府,早日結束台美兩地耗時費財民事訴訟程序,使政府得以早日向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取回屬於台灣重要歷史文件。

他說,國史館將向北院主張,兩蔣日記屬兩蔣任職總統期間日記及手稿,符合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文物範圍,依規定為國有財產,應交給主管機關國史館管理。

吳密察表示,兩蔣日記中夾雜的公文書,屬中華民國所有,應交給國史館管理。另外,兩蔣日記中非屬兩蔣任職總統期間日記為兩蔣個人所有,國史館經保管人蔣方智怡贈與而取得保管權。蔣介石生前交付日記給蔣經國,再由蔣經國於生前交付兩蔣日記給蔣孝勇,蔣孝勇再交付給蔣方智怡。兩蔣生前即委任交付及公開責任給歷任保管人。

兩蔣日記訴訟案發展過程

兩蔣日記訴訟案發展多年,以下為國史館提供資料。

2005年,蔣方智怡將兩蔣日記交給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並陸續公開。

2010.12.1,天下文化出版社及中研院近史所想要出版部分兩蔣日記,引發蔣友梅不滿,於台灣提告蔣方智怡,確認所有權為9人。

2011.4.2,上海的陳潔如後人陳瑤光發聲明給中研院和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聲明其亦為繼承人。

2011.10.4,台北士林地院開庭審理蔣友梅與蔣方智怡訴訟案,辯論終結。

2011.10.12,宣判前夕,蔣友梅撤告。但其後雙方仍未達成協議。

2013.9.20,胡佛研究所為避免遭告訴,於美國法院提起確認所有權之訴訟,將所有可能主張日記所有權的人都列為被告。

2013.10.25,蔣方智怡等7人,將日記權利移轉給國史館。

2014.3.7,因國史館承受日記權利,史丹佛大學追加國史館為被告。

2014.5.6,陳瑤光之子陳忠人於美國提出答辯,主張由史丹佛大學保管。

2014.10.10,蔣友梅於美國提起交叉訴訟,主張由蔣友梅1人決定日記處置。

2015.9.2,美國法院同意國史館的主張,裁定停止訴訟90日,要求國史館在台灣提起足以確認所有權之訴訟。

2015.10.17,國史館在台灣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將美國訴訟中所有的被告納入為被告,並增加蔣緯國家族後人為被告。

2016.10,蔣孝章將日記權利移轉給國史館。

2016.11.11,台北地院言詞辯論庭開庭。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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