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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通過建築申請被否 開發商損失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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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傑妮墨爾本編譯報導)維省規劃廳廳長韋恩(Richard Wynne)最近推翻了前自由黨政府規劃廳長蓋伊(Matthew Guy)在任時批准的一個高層建築項目。在2013年,柯林斯街(Collins St)555號的業主申請建造一棟82層高樓,前政府批准了該申請。

據《時代報》報導,開發商斯塔莫里斯(Harry Stamoulis)於2013年申請,在墨爾本中心商業區(CBD)Rialto酒店對面的柯林斯街與國王街(King St)拐角處(即柯林斯街555號)建造一棟82層高樓。斯塔莫里斯先生是商業週刊(BRW)富豪榜上排在第95名的澳洲富豪,其家產超過5億澳元。

維省工黨政府規劃廳廳長韋恩近期推翻了這份建築申請。現在來看,斯塔莫里斯房地產公司非常幸運並明智地購買了這塊地產,而且在建造高樓的申請被批准後,又明智地出售了這塊地產。

蓋伊2013年在墨爾本規劃方案(Melbourne Planning Scheme)中增加了一項條款,該條款允許斯塔莫里斯公司在柯林斯街555號建造摩天大樓,建成後的大樓將向亞拉河(Yarra River)投下背影。但墨爾本規劃方案還有一條重要的規則,即建築物不能向亞拉河南岸投下背影。所以,CBD建築物幾乎沒有違背這一規則的,只有亞拉河北面的Rialto高樓例外。

蓋伊認為柯林斯街需要更高端的商務樓,所以就批准了建造這一高層的申請。當時,這塊地產的擁有者是斯塔莫里斯房地產集團公司。蓋伊批准這份申請的另一原因是,斯塔莫里斯公司擬建的「地標性建築」將為經濟建設帶來貢獻。

在蓋伊修改規劃方案,並批准這個項目一年後,斯塔莫里斯公司把柯林斯街555號以7800萬澳元賣給了新加坡Fragrance投資集團。對斯塔莫里斯來說,這意味著不錯的利潤,因為他的家族產業在2003年以3800萬澳元購到這塊地產。

斯塔莫里斯公司在購買這塊地產時就知曉在CBD建造高樓所應遵循的條件,即柯林斯街的所有高樓不能向亞拉河南岸投下背影。斯塔莫里斯公司當時的負責人是斯塔莫里斯先生已故的父親,斯彼羅斯.斯塔莫里斯(Spiros Stamoulis)。

今年一月份,Fragrance集團公司放棄了建造82層高樓的計劃,把這塊地重新放回房地產市場。據悉,其標價為1億澳元,但至今還沒找到買家。

CBD一名房地產經紀人說,這塊2241平方米的地產不太可能賣到6700萬澳元以上,因為目前比較樂觀的價格是每平米3萬澳元。另一名經紀人認為,這塊地產比較現實的價格是6000萬澳元左右。

韋恩說,他推翻了柯林斯街555號建造摩天大樓的建築申請,所以「這塊地產與其它地產一樣,遵循同樣的城市規劃規則」。柯林斯街555號的目前建築是一棟24層辦公樓,它是在1975年由維省政府建造的,但目前被閑置。這棟建築的未來尚不明確。其出售廣告板上說,銷售活動在今年3月8日結束。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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