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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綠黨擬推動乞討合法化 遭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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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傑妮墨爾本編譯報導)在過去5年裡,墨爾本有800多人因在街上乞討遭到指控。目前維州綠黨正在積極地推動一項乞討合法化的法案,意欲廢除他們認為「殘忍和不公正」的法律。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維州首席檢察官(Attorney General)帕庫拉(Martin Pakula)近日表示,政府「沒有將乞討合法化的意圖」,儘管其同事弗利(Martin Foley)辦公室早前曾說,政府尚未決定是否支持該法案。

救世軍(Salvation Army)負責人諾特(Brendan Nottle)和墨爾本市長多爾(Robert Doyle)認為,沒有必要更改法律。警察要用該法律來打擊攻擊性乞討,把有需要的人送到援助機構 。

根據《即決犯罪法》(Summary Offences Act ),乞討最多可導致一年的監禁。去年年底,綠黨司法發言人Sue Pennicuik提出了一項該法的修正案,她說:「尋求幫助不應該是一種犯罪。大多數乞討的人還同時經歷無家可歸、精神/心理疾病、藥物依賴、家庭暴力、創傷和貧困的痛苦。他們把乞討當作求生的最後手段。」

但是,多爾認為,將乞討合法化是「完全錯誤的」,是一種倒退的做法。「對所有的人和事廣施善心的態度是好的,但現實世界是不同的。」

諾特認為,解決這個問題更好的策略是投資住房和提供援助服務。他說,很多乞討者有嚴重的精神健康問題,有些是因為沒地方住。但同時,有一些城市裡乞討的人,他們有地方住,卻進行有攻擊性和威脅性的乞討,警察需要採取一些方法處理這類事情。

綠黨稱,警方曾控告了一名帽子裡只有15澳分的乞討者,還把一名因家庭暴力而乞討的女性定罪。

維州影子總檢察長皮蘇圖(John Pesutto)批評了綠黨的這項提議,稱乞討不是這些人的「一個嚴肅且長期的解決辦法」。他說:「我們應該有同情心,幫助每個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但像綠黨建議的那樣鼓勵乞討,只會使問題變得更糟。」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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