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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遭批架空環評 台經部:停工恐影響生產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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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5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外界痛批草案架空環評,包括指出可以「邊挖邊環評」、「不必原民知情同意即可開採」等退步修正草案。經濟部澄清,對於先前已取得礦業權的業者而言,若因新法停工恐造成生產鏈重大影響。

有關《礦業法》修正草案,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許多業者在民國40—50年即取得礦業權,新法令若要做新環評,不宜直接停工,因環評程序很難預測所費時間,恐造成生產鏈重大影響。

《礦業法》修正內容,主要為規範需補辦環評的礦區用地,只要是超過2公頃的礦區用地,年產量若超過5公頃需在3年內補辦環評,年產量低於5公頃則需在5年內補辦。預計66個礦區需補辦環評。

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政院版《礦業法》內容越修越退步,包括取消原有的溯及既往條款、取消環境保證金制度、設立不用停工的環評制度(邊挖邊環評)、取消「無環評、無許可」制度等。

法扶基金會表示,政院版草案將知情同意權與礦業法想關許可脫鉤,也就是說,只要經濟部核准,業者就可以採礦,原住民族人同不同意都沒差。

另外,現正審請展現的礦業權(占現存礦業權約1/4)亦通通不必實踐知情同意權。法扶律師謝孟羽通斥,政府為利益向財團靠攏,「讓原住民族的權利再度被犧牲數十年!」

媒體披露,2016年立委選舉中,水泥和礦石相關產業拿出近一億元(9,819萬元)的政治獻金,占營利事業10%。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表示,立院現任44位立委拿過這些政治獻金,水泥礦石產業喜愛投資立法院,但仍希望立委審查《礦業法》時正義把關,戳破拿人手短的傳言。◇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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