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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非法買台股 金管會開罰陸企60萬台幣

台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針對永豐金去年9月引進中資入台炒作台股,緊追金管會關切金檢永豐金的進度。(大紀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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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永豐金控弊案頻傳,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疑陸資借道永豐金違法投資台灣大同公司。大同股東會下週登場,恐涉及經營權之爭,金管會5月5日表示,將處分陸企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停止股東權利,持股表決權不計入本屆董事選舉。

永豐金爆出鼎興牙材詐貸案及三寶建設超貸案,近期又有對輝山乳業單一股票曝險過高等問題,金管會對永豐金證券進行金檢。3日金管會針對永豐金案金檢進度表示,中資從去年9月透過永豐金香港子公司的帳戶違法下單買台股。

黃國昌4日在立法院質詢,認為永豐金去年9月引進中資入台炒作標的,是否就是近半年來劇烈震盪的大同股票?金管會表示,涉及對市場的影響,無法對外說明永豐金的陸資客戶的投資標的。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資金投資對股票影響,以及相關交易分析報告,已經移送檢調,目前偵辦當中,如果涉及違法,不論是內線或是炒作,投保中心會啟動相關求償機制。

金管會今天(5日)表示,大陸企業100%持股的香港子公司(下稱該大陸企業)透過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永豐金證券(亞洲)委託買賣台股,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它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這家大陸企業透過永豐金證券投資台股行為已違反規定。

金管會說,已函請永豐證(亞洲)不得再接受該大陸企業委託買賣國內證券,並限期於6個月內出清持有台股。金管會重申僑外資及陸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確實遵守相關管理辦法,以及證券期貨交易管理法令,嗣後如經發現違規情事,將依相關規定從重議處。#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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