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商投資大陸遭坑7億台幣 20年來苦無賠償

人氣: 3408
【字號】    
   標籤: tags: , , ,

【大紀元2017年06月06日訊】台商西陵集團董事長吳思鍾6月6日表示,1990年代他曾與大陸國企在北京成立合資企業,砸下1.2億人民幣(約新台幣7億元),1998年遭大陸國土資源部要求徵收用地,至今未獲賠償。但大陸最高法院卻宣稱賠償「已執行完畢」。而時任大陸國土資源部長,正是後來因貪腐落馬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

據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工商建設研究會今天(6日)下午舉行「大陸台商法律須知講座」,吳思鍾在講座上說,他在1992年與工商建研會赴北京訪問時,獲時任中共國務院總理李鵬的邀請,與當時大陸地質礦產部旗下的國營企業地質儀器廠成立合資公司,由對方提供土地,他提供開發資金。

中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在1998年整併為國土資源部。吳思鍾說,他隨後便收到國土資源部的公文,要求收回土地,賠償問題另行協商。他表示,1999年商務仲裁結果,要求雙方終止合資合約、依法清算,地質儀器廠應支付135萬美金作為清算財產,土地廠房則應進行現值估價,升值金額也應支付。但歷經多次申請強制執行,陸方仍遲遲不願執行裁決結果。

吳思鍾表示,雖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裁定應執行,但8個月後,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卻以行政命令聲稱本案已結案不執行。而當時周永康正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吳思鍾說,他隨即向台灣陸委會、海基會,與中共國台辦、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求助;中共最高法院另組合議庭後,今年卻以執行監督名義裁定本案已執行完畢,對方已支付款項。

但實際上,吳思鍾一分錢也沒收到。為此,吳思鍾表示將繼續爭取維護權益,並呼籲習近平應要依法治國,司法改革應從最高法院做起。海基會經貿處副處長饒仁宏則表示,中共最高法院對下屬機關的執行監督權只限行政範圍,不應影響原有裁定,若涉及實體案情認定,應走再審程序做出正式裁決。

據台灣民視報導,台商到中國投資,真的沒有太多保障!就連前工商建研會、電電公會理事長吳思鍾當年砸1.2億人民幣投資,都因為高官貪腐,踢到鐵板,前前後後官司打了12年,到處奔走都沒有用,辛苦掙一輩子的錢,全丟進汪洋裡血本無歸。吳思鍾希望政府硬起來,給台商多點奧援,別讓這樣的慘劇一再上演。#

責任編輯:鍾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