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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丈夫出軌 華裔加國上庭爭500萬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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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一對中國年輕夫婦,在移民加拿大後鬧離婚,妻子懷疑丈夫出軌,丈夫死不承認。一鬧鬧到了加拿大的法庭,這可怎麼辦?還有價值500萬加元的財產糾紛呢?

結果,加拿大的法官裁定,駁回離婚請求;至於財產分割,法官說,加拿大法院無管轄權,他們應該去找中國法院申訴。

在加拿大生下女兒

根據加拿大卑詩省上訴法院的裁決文件,史女士與江先生1998年在北京結婚。2007年,他們登陸加拿大,成為永久居民,並在卑詩省列治文定居。約一年後,他們的女兒在列治文出生,這是他們唯一的孩子。一家三口人都加入了加拿大籍。

2011年,全家人搬回中國大陸,每隔一段時間飛到卑詩省探親訪友。

誰知,這段維持了約16年的婚姻破裂,2014年4月,這對夫婦開始分居。

真有婚外情?

史女士稱,她丈夫有婚外情,還把一家人在中國和加拿大的部分財產放在他的情婦名下,以免她獲得這些財產。 江先生否認了這種說法。

2015年4月,江先生向卑詩省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他的律師提供相關證據後,法院駁回了男方的申請。他不服判決,到卑詩省上訴法院打官司。

加拿大法院無管轄權

文件顯示,這對夫婦的大部分財產在中國大陸,總值超過500萬加元,其中包括幾套房子、幾輛汽車(價值35.5萬加元)、25個銀行帳戶。不過,價值470萬加元的財產被轉移到江先生的名下。相比之下,他們在加拿大的財產比較少,其中包括5個銀行帳戶和一輛價值5,000加元的舊車。

7月26日,卑詩省上訴法院的法官亨特(Mr. Justice Hunter)作出裁決,江先生的上訴被駁回。

法官亨特表示,江姓夫婦大約20年前在中國結婚,婚後大部分時間都住在中國,大部分的家庭財產也在中國。兩人分居後,也都住在中國。他們的分歧在於如何分割家產,尤其是中國的家產,加拿大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他們應該在中國解決糾紛。

早在2015年,史女士已向北京法院提出訴訟,要求丈夫的情婦歸還屬於他們的財產。約兩年過去,北京法院還未判決。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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