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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惹禍? 華女三遇車禍僅獲賠36萬加元

華裔學生莊女士三年內遭遇了三次車禍。(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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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莊姓女華裔學生剛20歲出頭,曾先後在加拿大遭遇過3次車禍。這使她無法畢業,還失去了兩份工作。莊女士把3次車禍中的肇事司機及相關機構告上法庭,尋求痛苦補償費。所有被告都承認,他們應對車禍負法律責任。但法官近日裁決,莊女士只獲賠36萬加元,理由是她臉書上的照片。

臉書照片讓賠償縮水

這項訴訟案的關鍵問題在於,莊女士在意外發生後她的賺錢能力降低了。她認為,自己以後再也不能從事年薪1.5萬加元以上的工作。

今年9月5日,卑詩省法官休烏爾(Justice Sewell)作出裁決,莊女士一共將獲得超過36萬加元的賠償。這包括對她今後賺錢能力降低的補償費22萬加元、過去賺錢能力降低的補償費1.2萬元、痛苦補償費11萬元、特殊賠償約1.5萬元,以及未來所需的護理費約5,200元。

法官休烏爾表示,交通事故確實讓莊女士的收入大幅下降。不過,情況沒有她說的那麼嚴重,她依然有能力從事某些工作。她在臉書上刊登的照片與留言顯示,她能夠去紐約度假、在紐約散步,還能在卑詩省的陽光海岸長途跋涉。

三年三次車禍

根據加拿大卑詩省法院的裁決文件,第一次事故發生在2012年4月的一個傍晚。當時22歲的卑詩省學生莊女士在路上開車,看到紅燈後踩剎車。不料,後面的車追尾。她當時把受損的車開回了家,過一段時間後才去看醫生。

2015年元旦剛過,莊女士再次遇車禍,這次比第一次嚴重許多。她駕駛本田Civic轎車在馬路上停穩後,後面的車失控,狠狠地撞上她的車,導致她的車徹底報廢。她被送往溫哥華總醫院急診病房,醫生檢查她的身體後,認為傷勢不嚴重,她在當天出院。

同年9月,莊女士經歷第三次意外事故。她駕車穿過一條街,突然左側的公共汽車撞到她的車。儘管她身體沒受傷,這段經歷讓她感到毛骨悚然。

無法畢業

首次事故發生後,醫生的診斷結果顯示,莊女士的頸部和背部軟組織受損。她無法繼續在冰淇淋店Purdys做兼職工作,因為她彎腰挖冰淇淋時就感到腰部劇烈疼痛。

三次車禍過後,莊女士的學業與工作都受影響。她因一門課不及格無法畢業,也拿不到溫哥華社區學院頒發的酒店管理文憑。她無法繼續在Granville島嶼酒店上班。為獲得微薄收入,她每週在一家科技公司打工幾小時。#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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