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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花買家應讀懂購房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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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穆新澳洲堪培拉編譯報導)堪培拉近幾年公寓房銷售量大幅增加,但部份買家表示,樓花建成後與賣家原先的承諾差別較大。

據堪培拉時報報導,首都行政區(ACT)議會問詢期間,有案例反映某公寓的實際面積與合同上標注的面積相差較大,調查後發現合同有某項買家「易忽視」的條款,允許面積最多可「縮水」5%。後經ACT建築行業協會(Master Builders Association)證實,建築合約通常規定,由於施工等原因,公寓房屋面積或比預期值小5%。

另一案例中,買家馬丁(Andrew Martin)因未注意到公寓廣告左下角的小字:取決於建築報批是否通過(subject to DA approval),所以等待三年半才住進公寓,期間只能租房住。馬丁表示希望收緊相關建築法律,使律師、轉讓人和開發商代理人必須向潛在買家說明該建築尚未通過建築報批。

除馬丁,還有38人向議會問詢提交了涉及建築質量、施工延期,以及施工方破產致使投資方無法收回成本等具體案例。

某建築法專家向堪培拉時報說明,未完工房產的建築合約中通常有「由建築商決定」字樣,但若該條款將導致建築實物與承諾相差較大,賣家需提前告知買家。

堪培拉建築諮詢公司Prosperity Property職員巴伯(Tony Barber)表示,建築實物與承諾不符的最常見原因是施工期間更換某些配件,比如廚房使用的配件等。建築商或會謊稱價格高的配件正處斷貨,不得不使用便宜的配件。但巴伯同時表示,買家有責任去瞭解合同,但許多買家沒這麼做。

ACT建築行業協會會長霍普金斯(Michael Hopkins)表示,無論簽訂樓花還是現房合同,買家都需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並建議買家在簽訂合同前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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