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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帶肉品入台2天16件 若未改善裁罰研議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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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綜合報導)違規帶肉品入台裁罰加重12月14日上路,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表示,截至15日下午4時,兩日累計共罰16件、58萬元(新台幣,以下同)。農委會表示,若月底違規沒顯著減少,會研議調高裁罰。

防檢局15日說,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已自14日起生效,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將處以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違規帶肉品入境裁罰加重,防檢局表示,14日裁罰8件、罰款28萬元。15日下午4時止,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8件、罰30萬元。

私帶肉品入台2天累計16件 共罰58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違規帶肉品入境裁罰加重,14日裁罰8件、罰鍰新台幣28萬元;15日至下午4時止,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8件、罰30萬元,兩天下來累計開罰16件,開罰金額達58萬元。(防檢局提供)

防檢局統計,15日8件包含桃園國際機場查獲3件,其中2件裁罰5萬元,違規產品為中國大陸香腸、豬肉乾,以及1件裁罰3萬,違規產品為鴨肉乾。違規旅客國籍為2件中國籍、1件台灣籍。

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裁罰1件5萬元(豬肉乾),違規產品為豬肉乾,違規旅客為台灣籍。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裁罰4件3萬元,違規產品為越南豬肉及禽肉各1件、馬來西亞禽肉及泰國豬肉各1件。違規旅客為2件越南籍、1件馬來西亞籍、1件台灣籍。其他國際機場、港口無查獲案件。

防檢局再次提醒,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的罰則已經提高,依據裁罰基準,第2次再攜帶來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的豬肉產品會被裁罰50萬元,第3次就會罰100萬,罰則相當重,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表示,最晚到12月底,如果目前的裁罰基準施行後,未能有效降低違規件數,會再適度調高。農委會防檢局局長馮海東說明,因為最高可罰到100萬元,有人認為要防堵非洲豬瘟入境,從非洲豬瘟疫區帶回肉品,第一次違規罰5萬元起跳太低,但很多裁罰基準間有衡平性要顧及,要更動必須跟著一起調動,會做研議。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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