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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四家航空公司退款政策誤導消費者

捷星問題最多面臨近200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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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四家航空公司在退款政策上誤導消費者已遭到監管機構調查。這些公司在一些原本應該給客戶退款的情況下拒絕退款,其中捷星(Jetstar)情況最為惡劣。捷星或面臨近200萬罰款。

《澳洲消費者法》規定,諸如航班之類的服務自動帶有消費者保證義務,即保證消費者得到該服務或在服務不能得以進行的情況下的相應補償,這些消費者權利不能被排除、限制或修改。

但澳航(Qantas)、維珍澳洲(Virgin Australia)、捷星(Jetstar)和虎航(Tigerair)在其網站上對消費者的這些權利予以誤導。

捷星承認其購票條款和條件中含有消費者保證不適用於其航班服務的內容,並聲稱一些廉價機票不可退款。

澳航也承認,該公司可能誤導消費者,讓他們認為便宜的Red e-deal機票是無法獲得退款的。

維珍的退款規定稱,消費者如果購買了「國內通道」機票(Domestic Gateway)和「國際短途」(International Short-Haul)機票就無法獲得退款。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簡稱競消委)主席西姆斯(Rod Sims)說:「這是個非常普遍的問題。長久以來,航空公司都在忽視消費者的權益。」他說,不管機票有多便宜,航空公司都不能說機票概不退款。

他還表示,與其它航空公司相比,捷星存在的問題最多。競消委已經在聯邦法庭對捷星發起了法律訴訟,要求捷星繳納195萬澳元的罰款並且支付競消委的相關法律費用。

競消委和捷星已經聯合向聯邦法庭遞交陳詞,聯邦法庭將會決定提出的懲罰和其它要求是否合適。

週一,競消委發布聲明說,澳航、維珍澳洲、捷星和虎航已經承諾,按照《澳洲消費者法》的規定修正其退款政策。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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