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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場修法 朱立倫:無法接受新北設最終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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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預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將直轄市納入核廢料候選場址,外界傳出中央政府把新北市當次等公民,是為新北市「量身定做」。對此,新北市長朱立倫8日表示,大台北都會區內近700萬市民都不會接受新北市強加選為核廢料最終處置場。他一直不希望這中間扯上任何的政治跟政黨,但若用這樣的方式對待新北市民跟大台北地區的民眾,他覺得是非常不公平的。

之前有是深澳電廠事件,現在新北市由於有核一、核二廠,最近中央又更改設置放核廢料的法條,是否把新北市民當成了次等公民?其實也傷害蘇貞昌的選情?

朱立倫表示,這個法律準備的修正案完全沒有跟新北市做任何的協調,其中他把原來的低階核廢料跟高階核廢料要一次合併,也把原來的處置場都要變成最終處置場,同時加入了直轄市,社會各界已經覺得這就是針對新北市。

朱立倫說,在大台北地區有700萬民眾,在都會區要設置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全世界並沒有這樣的作法,同時也希望政府一定要用開放透明的態度跟我們市政府、市民來做溝通,他相信新北市以及周邊台北市、基隆市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朱立倫嚴正強調,新北市堅持核安的立場與回饋金無關,行政院提出該草案的三項調整內容,相信大台北700萬市民絕對無法接受。他呼籲中央好好解決核安及核廢問題,應交由社會公開透明討論,而不是針對新北市及大台北地區,做出這種矇混偷渡行為。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在市政會議也表示,核廢料的主管機關由原能會修正為經濟部,將核能安全監督和把關的責任,交給應該被監督的經濟部自己審核,如同球員兼裁判。新北市府決反對核一、核二廠作為核廢料終極貯存場所,核一、核二廠除役後的高低階核廢料應儘速從新北市移除,新北市不會因為修法與提高回饋金,罔顧市民安全。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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