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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澳洲路標 中國男開車撞死人判囚4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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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沈詩昂墨爾本編譯報導)一名來維州打工的中國男子因不熟悉澳洲的道路標識,開車在大洋路(Great Ocean Road)附近一個十字路口與另外一輛汽車相撞,致一死一傷。週一(25日),該男子被判3年零4個月監禁。

據《時代報》報導,2017年節禮日(Boxing Day)那天,52歲的胡羅(George Hullo)把釣魚和潛水用的裝備裝上車,準備去海濱小鎮Lorne附近他最喜歡的釣魚點釣魚。

他像往常一樣,沿著大洋路後面的Birregurra-Forrest Rd路行駛,要穿過Birregurra小鎮達到目的地。

同一天早上,中國男子潘亞東(Yadong Pan,音譯)也開車,和朋友一起從Colac到Lorne遊玩。

他當時的車速達到了98公里/小時,並且是按照GPS導航在開車。

今年28歲的潘亞東當時已在澳洲生活了7個月,但他仍然不能完全看懂用英語寫的道路標識,並且對這條通往Lorne的道路也不熟悉。

這條路比大洋路更快捷,因此當地人更經常使用這條路。

快到上午11點的時候,胡羅和潘亞東都開到了Birregurra-Forrest Rd路和Colac-Lorne Rd路的十字路口處。

但潘亞東沒有讓行,徑直開過了一個「停車」標識,並以時速近100公里的速度,撞上了胡羅的車。

胡羅不幸身亡,他的車也被撞得面目全非。

潘亞東車上的乘客、39歲的于小燕(Xiaoyan Yu,音譯)也身受重傷,脊椎多處骨折。

15個月過去了,于小燕依然還無法行走,而且也沒有好轉的跡象。

週一(25日),潘亞東因危險駕駛致人死亡,以及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的罪名,被判3年零4個月的監禁。

他必須服刑兩年才可以假釋,並且一獲釋就可能被遣返。

潘亞東對法庭表示,他不知道Colac-Lorne Rd路上的那個「rumble strips」標識是讓司機減速的意思。

他通過口譯員表示,在中國,「rumble strips」標識指的是前方有斜坡。

他說:「我看了看GPS,上面也沒有什麼提示,因此給我的感覺是我是在主路上行駛。」

據悉,潘亞東在來澳洲之前,已在香港拿到了國際駕照。

他申請到了4年期的457工作簽證來到Colac,並在當地的牧場工作。

根據維州道路局(VicRoads)的規定,持有臨時簽證的外國人,即使沒有拿到維州的駕照,也可以在維州開車。

而持有永久簽證的居民則必須在獲得簽證後的6個月內,通過澳洲的駕駛測試才能繼續合法地開車。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對這項法規進行審查。

在提交給法庭的一份聲明中,潘亞東對受害者的家人表示道歉。

他對自己的這兩項罪名表示認罪。他說:「我不會原諒我自己,我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生活了。」#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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