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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中小代理教師聘期仍未滿一年 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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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12日召開記者會,檢視各縣市對於代理教師聘期,並給予各縣市打評等。其中,金門縣、嘉義市獲得五星級,桃園市屬於部份給予一年聘期(高中職代理教師、再聘兼行政代理教師),被評為二星級縣市,屬於後段班。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張瓊方指出,多數的代理教師因為政府控管教師員額因而僅能做一年算一年,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和一般教師無異,該和一般教師享有同樣的待遇和工作條件。

教育部業於106年公開建議:一、各地方政府應朝向代理教師完整一年聘期規劃;二、經費部分,包括:教育部專案補助經費增置之代理教師(如採代理教師方式達成合理教師員額事項、國小提高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65人、國小2688及國中450等),皆已依年薪設算補助經費,倘有經費不足部分得由國教署予以補足,至於未支用之結餘款則應予繳回。綜上所述,實不該再讓國中小教師之代理聘期少於一年,呈現一國兩制的狀況。

張瓊方指出,桃園市每年的國中小代理教師人數破千人,他們承擔著百年樹人的重責大任,對於教育現場貢獻厥偉。該會呼籲鄭文燦市長,應該還給這些代理教師應有的待遇,讓桃園朝向教育環境邁進。

責任編輯:英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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