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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內航班乘客證件 海關工作人員無權隨意檢查

圖為舊金山國際機場。(大紀元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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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沁一綜合報導)週三(7月10日),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的律師,簽署了一項和解協議,要求所有在機場工作的海關人員,不得不經允許,隨意檢查搭乘國內航班的乘客的證件。這份和解協議,正式結束了發生在2017年的,一起長達兩年的訴訟糾紛。

2017年2月22日,一架達美航空(Delta Airlines)的航班,從舊金山飛往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John F. Kennedy International Airport),海關工作人員為搜尋逃犯,要求所有乘客出示證件。

當時,有9名乘客認為,搜查違反了國家《第四修正案》(Fourth Amendment),於是他們通過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提起訴訟。

Kelley Amadei就是此航班的乘客,也是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訴訟的原告之一,她說:「那一刻,我別無選擇,只能遵從警方的安排。」

據悉,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的工作人員,當時只有逃犯的名字,沒有照片,所以他們就檢查了航班上的所有乘客的身分證。

而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卻表示:「這名男子已經確定不在航班上。」

週三簽署的和解協議規定,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必須向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代表9名乘客的私人律師事務所(Covington & Burling), 支付4萬美元的律師費。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Hugh Handeyside和Anna Diakun表示:「憲法保護道路上或者汽車裡的乘客,同樣也應該保護國內航班的乘客。該和解協議,明確了海關工作人員在檢查乘客時應該怎樣做。」

如果海關人員想檢查乘客的證件,必須先詢問乘客,在得到其允許後,才能檢查。

航空公司告知乘客,可以在一條暢通無阻的道路排隊,隨時可以拒絕檢查,並表示:「 如果乘客拒絕接受檢查,海關不得強制執行。」◇

(此文發表於1246D期舊金山灣區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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