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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節商品標示 桃園經發局抽查95件不合格

桃園經發局抽查應節商品標示,95件不合格。(桃園經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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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為讓消費者安心選購商品,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目前市面上的新年及元宵節應節商品進行抽查,查獲95件不合格商品:13件紅包袋、29件春聯、50件飾品(包括掛飾、擺飾、幸運物、招財撲滿等)以及3件糖果盒。主要缺失為「製造商資訊」和「主要成分或材料」標示不全,及未標示「製造日期」及「商品產地」等資訊。

桃園經發局抽查應節商品標示,95件不合格。(桃園經發局提供)

桃園經發局商業發展科科長廖振宏提醒民眾,產品如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資訊,一旦發生爭議,將求償無門。經發局局長郭裕信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科長廖振宏指出,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桃園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罰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

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濟發展局舉報(檢舉專線03-3313360)。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以防止來路不明、劣質商品危害國人的健康,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責任編輯: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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