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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巡迴法庭 終結加州禁高容量彈夾法

AR-15半自動步槍。 (Joshua Lott/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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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8月14日,第九巡迴上訴法庭的3位法官,判加州禁止高容量彈夾法案違反了美國憲法的擁槍權。

「即使是出於好意的法律,也必須經得起憲法的檢驗。」上訴法官肯尼斯.李(Kenneth Lee)寫道。他並稱,加州禁止擁有可裝載超過10發子彈的彈夾的法案,「違背了憲法第二修正案,即擁有持武器自衛權利的核心價值」。

上訴法官肯尼斯.李還寫道,加州通過的這一法律,是由於發生了令人心碎的公開行凶的大規模槍擊案,但他同時強調,這並不足以成為禁止高容量彈夾合理性的依據,「這條法律是如此寬泛,以致於全美國半數的彈夾,都無法在加州合法持有」。

加州總檢察長哈維爾.貝賽拉(Xavier Becerra)對記者的提問,即是否會尋求全體上訴法院法官,重新考慮這3位法官的裁決,或者將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未能做出立即的回應。

貝賽拉也未立即表態,是否將尋求法庭判決延期執行,以避免馬上出現購買高容量彈夾的現象。目前根據下級法院的裁決,加州對超過10發子彈彈夾的銷售,仍未能立即恢復。

加州步槍及手槍協會(California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的律師恰克.邁克爾(Chuck Michel),稱這一判決,是槍枝擁有者,對擁有槍枝彈藥保衛自己家庭的權利「一次巨大的勝利」。

這一判決在全美範圍內產生影響,因為加州並非唯一通過類似禁令的州,但根據上訴法院的判決書,這一判決立即對美國西部各州有效。

該判決並非一致判決,3位上訴法院法官中,有2人投票終止加州的禁高容量彈夾法,但有1名法官表示異議。

來自德克薩斯州的美國區域法庭法官巴巴拉.林恩(Barbara Lynn),為該上訴法院第3名法官,她表示,這一多數判決與全美國其它6個地區法庭的判決衝突。

對於支持擁槍權的團體來說,把這個案子打到最高法院去,在目前最高法院保守派法官占優勢的情況下,倒是求之不得。

8月14日的這一判決,也支持了2017年聖地亞哥(San Diego)地區法官羅傑.貝尼特茲(Roger Benitez)的判決,他阻止了加州當年通過的禁止持有超過10發子彈彈夾的新法。

不僅如此,貝尼特茲法官和上訴法庭的判決,還等於宣告,2000年加州通過的禁止販售這種高容量彈夾的法律,也是違憲的。2000年通過的此項法律,允許此前購買了高容量彈夾的人可以繼續保留,但禁止銷售或者進口這類彈夾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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