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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警方開始隨身攜帶錄像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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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多倫多警方已開始讓警官隨身攜帶錄像機,記錄現場發生的實際情況。但在許多情況下,警官可以或必須關閉錄像頭。

據CBC報導,在星期一召開的一個新聞發布會上,多倫多警察副總長科克森(Shawna Coxon)女士說,23分局的警官上週已開始佩戴此錄像機,在2週之內,該分局值班的每位警官都將使用該錄像機。預計到2021年秋季,多倫多的2,300多名警察都將隨身佩戴該錄像機。

她說,這些錄像機將客觀地記錄雙方當時的狀況。但是,並非所有時間都錄像,不錄像的情形包括:涉及兒童、受害者、沒穿衣服的人、因為敏感而不想被錄像的人。「我們(警官)知道,法律允許何時錄像,何時不能錄像。 」

科克森說,該技術包括了自動審核功能,使主管可以回頭查看當時發生的情況。如果發現一名警官在不應關機時關閉了錄像機,將會有最低的、自動的1天工資處罰;主管的最低處罰是2天工資。

最近,關於警民關係的爭議比較大,社區有人要求政府減少給警察的預算。市議會的決定是,不減少給警隊的撥款,但要求進行一系列改革,包括要求所有警官在2021年前隨身佩戴錄像機。

多倫多大學博士生拉明(Erick Laming)的研究重點是警察使用武力問題。他說,加拿大對警官隨身攜帶錄像機的問題,相關研究還很少,其效果如何,只能等「時間去證明」。

科克森說,她認為這種隨身錄像機能改善問責制,是一項很重要的措施。對於系統性問題,警方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但是,隨身錄像機將在量度責任方面,提供一個很重要的平台。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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