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賴友容台灣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家公司負責人未聽員工勸阻,執意安排該公司5名菲律賓籍員工(含案943確診個案)於自主健康管理未期滿前,至永康區某大樓接受訓練,於當日被通知個案為陽性確診,台南市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15,000元之最高額罰鍰。
關於2月20日確定病例(全國案943)菲律賓籍二十多歲男性,衛生局掌握26名接觸者,其中密切接觸者15人須居家隔離,另外11人僅短暫接觸且有配戴口罩,列自主健康管理。
衛生局表示,當日接到通知個案為陽性確診時,立即中止訓練課程,該大樓已完成清潔消毒,已無傳染之虞。
衛生局認定該公司負責人辦理員工訓練,導致陽性個案與他人產生接觸風險,該棟大樓需執行消毒作業,衡量比例原則,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15,000元之最高額罰鍰。
南市衛生局長許以霖表示,自主健康管理7天雖然感染風險已降低,但仍無法完全免除,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要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以降低可能傳播風險。◇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