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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委員會建議修改「過時的」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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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安琪新西蘭編譯報導)法律委員會提議修改現行的繼承法,並對此徵詢公眾意見。

該委員會在4月15日發布的一份議題文件和公眾諮詢網站中已經確定了一些法律問題,並提出了改革方案。委員會正在尋求2021年6月10日之前的公眾反饋。

多年來未修改的現行繼承法通常允許人們根據自己的意願贈予財產。但是,某些人,尤其是近親,可能會挑戰遺囑並要求從遺產中獲得養育金。

如果人們死時沒有留下遺囑,法律會規定哪些家庭成員應該獲得遺產以及以何種份額獲得遺產。

法律委員會副主席海倫·麥奎因(Helen McQueen)是這次審查的負責人。她說:「繼承法影響到每個新西蘭人,但是,大部分關鍵立法都是在20世紀中期起草的。自那以後,新西蘭發生了重大變化,影響了我們的人際關係以及我們對家庭的理解。社會態度和價值觀已經改變,我們認為其中一些法律已經過時了。」

麥奎因表示,該委員會正在就一些基本問題進行諮詢,例如死後財產處置自由的重要性、為家庭及家族提供支持的責任問題、對伴侶及家庭的義務是否應由繼承法來體現,以及法律應如何避免和解決親人財產糾紛的問題。

委員會的一項建議是制定一項單一、全面的新法律來明確財產關係、家庭繼承等問題,管理對遺產的訴訟。

其它可能發生的變化包括:以分居或離婚時相同的方式,賦予在世的一方對已故一方遺產的繼承權;以及如果遺囑中沒有適當規定,某些家庭成員可以要求已故親屬的遺產,如死者在世的伴侶和某個年齡以下的子女(18歲、20歲或25歲)應該能夠從遺產中要求「家庭保障」。

調查發現,80%的受訪者同意個人在遺囑中可以不包括家庭成員。在毛利和歐洲裔中,這一比例分別為82%和83%。多數受訪者也同意,應允許遺囑中未列明的家庭成員對遺囑提出質疑,以獲得一份遺產,尤其是在死者有年幼或殘疾子女的情況下。約75%的受訪者同意,在世的一方有權獲得本應獲得的婚姻財產份額。

委員會還提議修改沒有遺囑的遺產分配規則。據估計,在18歲及以上的新西蘭人中,約有一半沒有遺囑。

該委員會還指出,毛利人之間可能存在不同的觀點,taonga的繼任提議可以由tikangaMāori而不是一般法律來管轄。麥昆說:「對毛利人來說,繼任是一個重要的標誌,讓毛利的聲音參與我們的磋商是委員會的優先事項。

經過磋商後,該委員會將在今年年底前向政府提交一份報告,敲定其改革建議。

責任編輯: 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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