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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道路新規 機動車超自行車間距至少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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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趙雅勤墨爾本編譯報導)據《太陽先驅報》報導,維州近日引入了新的道路規則,從4月26日開始,要求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下的道路行駛的機動車經過自行車騎行者時,必須保持1米的距離;道路限速高於6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規定距離為1.5米。

為滿足這一條件給騎行者足夠空間,汽車和摩托車可以短暫地越過車行道分界線(包括實線和雙線)。

維州警方將嚴厲查處違規者,沒有遵守新規的司機會當場被罰330澳元,扣2分,法庭處罰最高達1652澳元。

維州道路警務處助理警監Libby Murphy表示,新技術可幫助警察判斷司機是否違反了該規定。

她說,騎行者是較弱勢的道路使用者,道路是共享的,人們需要相互尊重。

這項新規的推出是Amy Gillett基金會數年努力的結果,騎手Amy Gillett在與澳洲女子自行車隊一起訓練時死於車禍。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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