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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悟酒駕 男子分期繳納拒酒測罰鍰

義務人與執行人員洽談分期事宜(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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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酒後駕車已成為全民公敵。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在此呼籲,如果有喝酒就不要開車,以免造成傷害別人的重案,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台北分署將針對屢催不繳、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遏止酒駕歪風。由於近年酒駕事件頻傳,每每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卻仍有人心存僥倖,屢次觸法實屬不應該!

其中年約50多歲,設籍台北市的謝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遭裁罰新台幣(下同)18萬元,此外更滯納其他交通違規罰鍰等,累計滯欠金額合計20萬餘元,經分署派員至其戶籍地現場查訪,促其親人通知義務人與本分署聯繫後,該義務人旋於昨(17)日到場表達對酒駕悔悟之意,並辦理分期繳納,當場繳納第一期款項5萬元。

經查,該義務人於109年11月3日17時許,騎車行經新店區安康路3段一帶,遇員警設有告示執行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處所,惟未依指示拒絕檢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法裁罰18萬元,並於110年11月間移送本分署執行。此外,該義務人另因使用已註銷之駕照駕駛小型車等及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違規,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出3張罰單,加計滯納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等金額,合計多達20餘萬元。

分署受理後,立即通知義務人繳款,並扣押存款,惟執行無著,於本(1)月11日派員至其戶籍地現場查訪。當日義務人不在現場,執行人員乃請其家人通知義務人到本分署處理欠繳的罰鍰。義務人於昨日到本分署對於酒駕一事表達悔悟,並陳明未來不會再酒駕,而就滯欠的罰鍰,則表示因年紀大,經濟狀況無法一次清償,願現場繳納5萬元,餘分4期繳納。經本分署審酌其資力後,爰同意其請求,該義務人所滯納之罰鍰,預計於111年5月17日可全數繳清。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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