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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命案 八名少女被告 四名已獲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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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Andrew Chen報導/周行編譯)在多倫多因群毆並刺死一名華裔男子而被控二級謀殺罪的8名少女中,已有4人獲得保釋。

據CBC報導,8名少女中的第4名於1月31日獲准保釋。該少女的身分受到《青少年刑事法》(YCJA)的保護。

該少女需遵守幾項保釋條件,包括她必須待在家裡,除了上學、見律師、預約醫療或諮詢外,不能上網。她也被禁止聯繫她的同案被告,不能有手機,不能離開安省。

去年12月18日,在多倫多市中心靠近York街和University大道涉嫌參與襲擊,並刺死59歲受害者肯·李(Ken Lee)的8名少女,年齡從13歲到16歲不等。

警方之前將該襲擊描述為一種「蜂擁而上」的行為,此種行爲通常涉及選擇一個目標作為受害者。警方稱,這8名嫌疑人來自「城市的不同地區」,很可能是「通過社交媒體相識的」。但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少女為何聚在一起,並出現在多倫多市中心。

去年12月29日,這8人中的第一人首次獲准保釋,而其他7名被告的保釋聽證程序於今年1月初開始,每人都有自己在法庭的保釋聆訊日子。

呼籲改革《青少年刑事法》

據Global News報導,一名自稱是肯·李的朋友的女性證人說,李是為了保護她免受那8名女孩的襲擊而被刺,當時那8名女孩正試圖從該女子那裡偷一瓶酒。警方當時表示,李在被送往醫院後,被宣布死亡。

「他像個英雄那樣死去。」李的妹妹舒姆(Helen Shum)在1月16日的一份聲明中說,她正在為李的葬禮籌集資金。

舒姆和她的丈夫埃里克·舒姆(Eric Shum)說,他們已經寫信給幾位聯邦、省和市政府的官員,要求修改適用於12至17歲加拿大青少年的《青少年刑事法》。

根據加拿大政府網站上的消息,青少年刑事司法系統與成人的系統是分開的,其依據是青少年「被認為在道德上比成年人更不應該受到責備」。

舒姆質疑根據《青少年刑事法》規則,保護該殺人案中年輕罪犯身分的做法。

「在這宗特殊的謀殺案中,青少年司法系統真的在保護公眾嗎?關於為何我們要保護那些犯下謀殺罪的罪犯,我有很多疑問。」舒姆在她的一份聲明中說。

「為什麼我們需要保護他們的隱私?社會需要知道這些肇事者是誰,尤其是如果他們正在上學的話。」她說。

她説:「作為家長,我想知道肇事者是否在我孩子的學校,或者是在我孩子的班裡。」

舒姆的電子郵件已發送給聯邦衆議院政府領袖霍蘭德(Mark Holland)、聯邦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安省省長福特(Doug Ford)和多倫多市長莊德利(John Tory)。

她讚揚福特在最近安省警官格熱戈日·皮爾查拉(Grzegorz Pierzchala)被殺後,呼籲保釋改革。該殺人案的疑犯是一名被保釋者。

舒姆寫道:「對於此種謀殺罪,允許保釋表明《青少年刑事法》的薄弱,向年輕罪犯發出了一個信息:他們可以做任何事,而不必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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