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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配偶移民申請人30天可獲臨時簽證

在國外有配偶和受撫養人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現在能夠更快地與家人在加拿大團聚。(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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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現在可以在30天內,批出配偶移民申請人的臨時居民簽證(TRV)。

據CIC News報導,該措施適用於已經申請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配偶申請人。現在,他們可以在等待申請處理期間來加拿大,而不是需要在原住囯等待加拿大移民部的決定。也就是説,在國外有配偶和受撫養人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現在能夠更快地與家人在加拿大團聚。

不過,持這種臨時居民簽證的移民申請人,在他們的永久居留申請獲批前,不能在加拿大工作或學習,除非他們另外獲得相關的許可證。

加拿大移民部長肖恩‧弗雷澤(Sean Fraser)之前在溫哥華宣布該政策時表示,配偶移民申請人申請臨時居民簽證的通過率超過90%。

通過率如此高的部分原因,是移民部更多地使用高級分析來預先篩選臨時簽證申請,然後才由移民部官員審查並做出最終決定。

目前,通過家庭類擔保申請永久居留的個案,處理時間為12個月。然而,由於配偶申請人的臨時居民簽證申請處理時間為30天,而移民部的工作許可申請處理時間為60天,因此,獲擔保申請移民的配偶、伴侶或受撫養子女,在等待移民部對其永久居民申請做決定期間,可以在三個月的時間內,抵達加拿大並開始工作。

責任編輯: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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