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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行政區對尼古丁電子菸處罰最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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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源澳洲堪培拉編譯報導)首都行政區已將許多非法毒品除罪化,但對持有尼古丁電子菸的處罰則最為嚴厲。

首都行政區的法律規定,如果有人被發現持有無處方的尼古丁電子菸,可能會被處以比持有一克海洛因多320倍的罰款。

根據首都現行法律,如果個人被發現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持有液體尼古丁,執法機構理論上有權對其處以最高3.2萬澳元的罰款,和判處兩年監禁。

但如果有人被發現攜帶少量海洛因、冰毒和搖頭丸等非法毒品,僅會被罰款100澳元,或者將吸毒者轉介到戒毒所。

首都行政區減少毒品危害的最高機構菸酒與其它毒品協會(ATODA)表示,該法律違背了首都在毒品除罪化方面的進步立場。

該協會會長米爾斯(Anita Mills)表示:「使用電子菸不應該是犯罪活動,我們絕不會像對待其它非法毒品那樣支持這種觀點。」

在該協會向政府提交的預算前意見書中提請政府注意這一「反常現象」後,首都行政區人口衛生廳長戴維森(Emma Davidson) 對此表示認同。

她說,政府正在努力通過將電子菸等產品中的液體尼古丁除罪化,從而大幅降低罰款額度,就像對待其它非法毒品一樣。

各州和行政區對持有非法尼古丁電子菸的人都有不同的罰款或監禁期限。

西澳的最高罰款為4.5萬澳元,新州最寬鬆,僅罰款1100澳元。

在首都行政區、塔州和北領地行政區,被發現擁有液體尼古丁的個人可能會面臨監禁。

澳洲治療用品管理局(TGA)將液體尼古丁列為毒品。

首都行政區警方告訴澳洲廣播公司,目前還沒有人因為持有無處方尼古丁電子菸而被罰款或入獄,警方也無意執行這些法律。

警方發言人說,他們更關注的是阻止非法尼古丁的進口和銷售,而不是個人擁有電子菸。

責任編輯: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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